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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江湖情回忆
    2018-02-01 19:58:59   转载

      长政通字〔2018〕1号 

      我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以来,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,主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。当前,春节、元宵节临近,经综合研判气象、污染物排放等因素,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 

      一、2018年2月3日0时至2018年3月5日24时,小型载客汽车在主城区内行驶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;如遇重污染天气,适时启动限行措施。3月6日0时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。 

      二、其他机动车仍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对长治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》(长政通字〔2017〕11号)规定,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。 

      三、限行措施调整期间,主城区公交车仍可免费乘坐。 

      特此通告 

     

      长治市人民政府 

      2018年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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